公告日期: | 2025-08-28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
公告標題: |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
公告內容: |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受理文件: 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 受理對象: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符合該須知臚列之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 !! 注意事項 對象 : 本須知所稱原住民學生,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 ,且為國內大專校院以下學校之在籍學生。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申請表下載 : 請下載113學年度第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文件使用 ◈❖【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 (詳請下載須知查閱) 對象: 本須知所稱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指本市高中(職)以下或國內大專校院在籍學生,且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資料經本市戶政事務所註記【熟】記事者。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申請表下載 : 請下載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文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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