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4-11-06
公告類別: 校外資訊
公告標題: 113年度第 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
公告內容:

教育部自96年至 113年針對國中八年級、九年級 、高中 (職 )二、三年級、五專四、五年級 、二 專二年級 原住民學生,為鼓勵其報考升學優待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提供其交通及住宿費補助,成效良好;113年度第 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不限制報考資格,爰就往例並對特定範圍之原住民學生提供補助特訂定本計畫。

參、 補助對象:
一、 參加 113年度第 2次 原住民 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校院等原住民籍考生。
二、 幼兒園考生。
三、 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 10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院校。
四、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職族語老師

補助項目:
一、 交通費:
(一) 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二) 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三)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
二、 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三、 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專職原住民族原住民族族語族語老老師、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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